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一、新生应持本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2009年9月4日)到我校报到,不要提前或推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新生本人或家长来信或传真向我校招生办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体检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身体复查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将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学校在厦门火车站、集美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四、新生报到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各学院(详见2009新生学习生活服务指南中的集美大学导航图)。
招生事宜咨询电话:招生办0592-6183371 传真6185889
新生报到事宜咨询电话:学生处 0592-6182625
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92-6181302 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92-6180497
五、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一)、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党、团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福建省内生源户口一律不迁,福建省外生源自由选择是否迁移户口。经济困难确实无法缴费的特困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助学政策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需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银行意见,申请贷款必须提交由乡镇一级盖章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及家庭户口簿整本复印,具体情况请登陆我校贷款网查阅相关信息:
http://loan.jmu.edu.cn。我校鼓励学生在生源地银行贷款。
1、办理户口迁移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别名、曾用名、同音字或更改姓名),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上若有涂改之处,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校对章。
②户口迁移证必须注明居民身份证号码,对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已办理但未领身份证及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③有迁移户口的新生须提供本人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兵役状况、父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本人电话号码等信息内容。
④新生迁移户口截止日期为2009年月10日1日,逾期不予办理。迁入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3号。
2、不办理户口迁移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每人必须交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未办理身份证、已办理但未领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者应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②厦门市以外生源必须办理暂住证,每人应交一寸黑白、正面、大头像1张,
(二)、新生报到时应携带准考证并缴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须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党、团关系转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者)。
(三)、为方便学生,避免长途携带日用品,学校可为学生提供购买日用品的服务,包括统一规格的被褥、草席等。若需自带箱子,其规格不得超过60×40×30CM(长×宽×高)。体育学院学生还需自备一双钉鞋(或入校后购置)。
(四)、学生医疗保险原则上自愿投保,每生每年保费以当年投标价格为准(今年的投标价格为50元)。学校鼓励每位学生积极参加医疗保险,以保障学生万一在校期间住院(最高10万元医药费)及意外伤害等医疗费用的资金来源。近几年实践证明,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可以大大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保障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能得以及时救助(今年大学生拟进入社保,具体细则按厦门市规定办理).。
六、新生缴费: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监察厅《关于省属各类学校收费实行“票款分离”工作的通知》 (闽财综[2003]35号) 的精神,学生入学缴费实行“票款分离”办法。学生应与学校签订银行代收学费委托书。委托书中的姓名和卡号由学生本人填写,卡号为学校寄出的银行卡号码(委托书一、二联须在报到时交学院),并于8月20日前务必按照学校提供的银行缴费卡,及时将应缴款项(详见“2009级新生收费标准”)足额存入卡中,银行卡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缴交学杂费的专用卡,此卡密码由银行提供,到校后可到银行更改,请妥善保管。为保证银行划款缴费的顺利进行,根据银行要求,学生缴费后银行卡应留足余额20元。
集美大学2009级新生收费标准一览表
层次
|
专业
|
学费
|
住宿费
|
代办费
|
学生人身医疗保险费
|
合计
|
备注
|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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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费
|
海上专业证书考试报名费
|
军训用品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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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品费(待定)
|
体检费
|
本科
|
艺术设计
|
7000
|
1200
|
1000
|
/
|
90
|
/
|
40
|
200
|
9530
|
|
音乐表演
|
美术学
|
6000
|
1200
|
1000
|
/
|
90
|
/
|
40
|
200
|
8530
|
|
音乐学
|
软件工程
|
3600
|
1200
|
600
|
/
|
90
|
/
|
40
|
200
|
5730
|
一、二年级3600元/生·年;三、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6000元/生·年。
|
航海技术
|
3600
|
1200
|
600
|
1860
|
/
|
1013
|
40
|
200
|
8513
|
证书考试报名费四年共需2820元。
|
轮机工程
|
3600
|
1200
|
600
|
640
|
/
|
1013
|
40
|
200
|
7293
|
证书考试报名费四年共需1580元。
|
其他专业
|
3600
|
1200
|
600
|
/
|
90
|
/
|
40
|
200
|
5730
|
|
高职
|
高职专业
|
6000
|
1200
|
600
|
/
|
90
|
/
|
40
|
100
|
8030
|
五年专接轨
|
备注:
(1)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我校住宿费标准暂定为500~1200元/生·年,具体收费标准视新生的宿舍条件和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而定。(新生住宿费按1200元/生·年预收,按实际安排的宿舍楼条件核缴住宿费)。
(2)航海类各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生活用品费含半军事化管理所需的军训服、制服、床上用品等。
(3)学生人身医疗保险费为自愿购买项目,合计栏已含此项目,无需购买者可从合计金额中扣除。
(4)新生收到银行卡后,可到当地银行查询卡号及姓名是否相符,也可致电相关银行咨询:集美工行0592-6068517、6290213、0592-95588;集美建行0592-6063879、6063873、0592-95533;集美农行0592-6068214、0592-9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