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合作项目是我校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台湾中原大学联合办学的项目。今年5月,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将于今年秋季首次面向福建省招生,招生计划为200人,共有4个招生专业,分别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和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
由于该项目获批之前,我校已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5月5日前)上传招生章程,因此《集美大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中有关奖学金的内容未涵盖闽台合作项目专业。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根据该项目的特殊性,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制度,适用于该项目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第一、二、四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并《集美大学2012年招生简章》的“考生问答”中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等奖学金 2000元/年·人,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学金 1200元/年·人,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学金 800元/年·人,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的单项奖、贷、助学金制度与我校其他专业的学生一样,详见学校招生章程中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