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订单式培养”作为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地体现了“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教学原则,增强了学校教学的针对性,减少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对落实企业用人标准、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实现学生的优质就业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航海类专业是集美大学的特色专业,我校航海类高职自开设以来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航海类人才。随着我校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境外船东对船员素质的要求的不断提高,为更好地培养出符合国际航运市场需要的人才,学校决定2008年与厦门海隆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公司)合作开展“订单式航海人才培养计划”,拟招收航海技术与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各45名航海类高职新生,组成“海隆公司订单班”。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海隆公司简介
海隆公司是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劳务人员(含海员)经营权的国有企业,是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和外派海员协调机构的理事单位。1996年以来,从零散派遣船员发展到具备成建制全套或半套配备大型散装船、集装箱船、成品油轮和超级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滚装船以及豪华邮轮船员的能力。目前,公司与台湾、香港、新加坡、加拿大、英国、美国、法国、塞浦路斯等境外二十余家大、中型船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船员劳务合作关系,是大陆向台湾地区派遣商船船员最多的公司,截止至2008年3月,公司在册船员超过3300人,目前有2200多名船员分布在境外船东所属的170艘各类型船舶上工作,外派规模位居全国同行前五名。在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组织评选的“2006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优秀企业”活动中荣获唯一的“市场开拓奖”,是首批“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企业AAA级信用企业”,并多次被评为福建省交通系统和商务系统“先进集体”。
公司从1997年开始,坚持“定向培养、板块管理”的模式与各家船东合作,每年从全国各航海院校招收应届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然后直接派往各家合作船东所属船舶实习,实习期满后稳定在各船东的船舶服务。集美大学是海隆公司接收航海类学生的重点院校,公司至今已累计从学校接收毕业生550余名,校企双方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二、订单式培养介绍
(一)、“订单式航海人才培养计划”就是:学生在校期间,除了按照教育部航海类专业学生的教学大纲和交通部有关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的标准,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之外,还要按照船东和海隆公司的要求,参加英语强化和实操技能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新生入学后,必须与海隆公司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在校就读期间,船东或海隆公司将为订单式学生提供以下待遇:
1、每人每学期500元人民币的助学金。
2、除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外,另按每人每学期人民币400元的额度提供奖学金。
3、按每人每学期人民币100元的额度提供班级活动经费。
4、除学校统一制服外,公司另提供夏装、冬装、西装各一套。
5、承担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考试费用与值班水手/机工证书培训费用。
6、根据培养国际型航海人才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承担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和公司自办技能强化培训的费用。
(二)、学生毕业后,直接与海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落户厦门市,由公司直接派往境外船东所属的各类大型船舶进行为期12个月的实习,完成实习后,须在海隆公司及实习的船东所属船舶服务不少于60个月的海上工作期限。公司将按照国有企业职工的标准提供以下保障:
1、在船外派期间,按照公司与境外船东签订合同规定,享受外派船员的高薪待遇。
2、按照《劳动法》与厦门市政府的规定,海隆公司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与住房公积金。
3、休假期间,享有公司规定的休假工资。
4、合同期内,公司承担全部STCW95公约培训、职务晋升培训和考证费用。
三、注意事项:
我校2008年航海类专业(高职)均为“订单式培养”专业,录取的新生均纳入“订单式培养”管理,入学后必须与海隆公司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