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时间:2009年1月4日(星期日)8:00——17:00
2.报到地点:厦门市集美大学艺术学院教学楼
3.考试时间:2009年1月5日上午8:00开始
4.考场地点:集美大学艺术学院教学楼
5.考试分初试(视唱和模唱)、复试(演唱和器乐演奏),按考场组织程序进行。初试、复试均采用百分制记分,总分按初试20%、复试80%折成百分制。
6.考生必须持音乐类统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考生须按“考试通知单”的到达时间准时到场侯考,逾期不补。
7.考试抽签:①候考室,电脑随机分组,每组10人;②初、复试进场前,考生抽号决定自己的考试次序。
8.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9.考生应服从考务人员统一安排,有序进行初、复试,考生每场考试须签字确认,考完后迅速退场,不得将初试考题带出考场。
10.考生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试中如发现有带入考场或使用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严肃处理。
12.考试期间,请注意关注考试现场或集美大学招生办主页的相关公告。
举报电话:0592-6181580 电子邮箱:jiwei@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