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
2.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招生录取管理工作的程序,草拟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
3.组织编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科目大纲,做好上传和对外公布工作。
4.制定年度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论证报告,编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并争取更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
5.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制订、上报、落实学校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
6.组织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复试和录取工作。
7.组织做好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录取工作。
8.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印制、分装、寄送、评卷和保密等考试考务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9.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体检、调档、数据统计、录取等各相关阶段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10.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各招生单位研招宣传人员的培训和统筹工作,协助做好全校招生宣传工作。
11.开展研究生录取审核检查工作,核发《录取通知书》。
12.完成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结、研究和改革创新工作
13.全程参与普招远程招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对台单招、对台免试、国际学生等各项招生工作。
14.做好部门安全保密具体工作,协同纪委办、监察处做好招生工作的督查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5.组织各招生学院研招秘书的业务学习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
1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本岗人员不在岗时,由科员岗替代。